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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2)
  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各类合同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类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五)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
  各单位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备条件。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构建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实现经济业务的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为政府会计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财务、资产、科研、基建、人事、合同、信息化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科学合理设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按责任分工要求,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重点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会计制度整体、协同推进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各单位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新要求,有计划地充实财务及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业务骨干人员组建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具体实施专门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及时研判、认真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类别、分性质制定配套解决方案,提高制度实施的共识和能力,保障制度实施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政府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实施的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准确把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内涵和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四)加强信息反馈,开展指导督查。各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教育部将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专项督查工作。制度实施情况将作为单位财务管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财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的分配依据。 


教育部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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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 / 财政部(2018-2-1)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 财政部(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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