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5)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26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同时废止。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4-12-27)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2018-6-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8-31)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