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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测绘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的通知 (10)
(5)调整对外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对外投资”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支付货币资金取得的金额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金额,按照支付货币资金取得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6)调整借入款项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原账的“借入款项”科目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7)调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支出的金额和未计入支出的金额。将计入支出的金额划分出财政补助应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8)调整预收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原账的“预收账款”科目余额中预收非财政非专项资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9)调整经营成本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经营成本”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已支付资金的金额和未支付资金的金额。按照已支付资金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10)调整专用基金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划分出按照预算收入比例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按照列支提取的专用基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3.测绘事业单位按照前述1、2两个步骤难以准确调整出“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可以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等,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等),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加上“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四)“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测绘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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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 (2018-7-22)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8-8-14)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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