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2)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建立“信、访、电、网”等多样化的投诉渠道,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并在承保时告知消费者。健全保险纠纷协商和解机制,与消费者及时沟通,将纠纷化解在公司层面,化解在初始阶段。积极参加保险纠纷调解机制,保障和鼓励分支机构通过调解解决保险纠纷。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数据,发现当前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对投诉处理不到位造成矛盾升级或多次投诉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抓紧出台推动服务提升的具体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此件请各保监局代转给辖内保险中介机构)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工业和信...(2015-1-8)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4-8-10)
·关于切实做好广州亚运保险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10-25)
·关于进一步做好世博保险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4-7)
·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12-28)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