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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4)

(九)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一流本科教育,推动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卓越拔尖人才。持续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以部省合建高校为引领,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培养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更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完善科研稳定支持机制,健全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科研服务“绿色通道”,为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改革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经费资助政策,支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十)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各地要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育人方式转型,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研活动、教学改革试验等方面投入,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支持开展职业教育实训实习,推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建设。支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急需紧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支持教育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四、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

(十一)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教育经费的直接使用者、管理者,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和经费使用,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国家财政教育投入等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依法加强成本监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

(十二)全面改进管理方式。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逐步扩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全过程监控,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加强预决算事后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责同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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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国务院(2015-11-25)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5-6-9)
·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2-11-26)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07-11-26)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20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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