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0)
本案盗版影视作品多达2万余部,类型涵盖电影、电视剧、综艺、动漫等多个种类,著作权人分布在欧美、日韩、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等地。截至案发,由上述被告人参与更新维护的网站内固定保全到包括《流浪地球》《廉政风云》《疯狂外星人》等八部2019年春节档电影。
二、诉讼过程
2019年3月,陈某等8人被上海市公安局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4月16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立足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围绕主要犯罪手法的固定、非经营数额认定以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等关键问题,数次召开联席会议,优化收集固定证据,为顺利起诉奠定基础。9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被告人陈某等8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提起公诉,8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2019年11月2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等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三、评析意见
本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中宣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该案由境内外人员相互勾结,租用大容量服务器,形成线下制作源头、线上传播网络的完整盗版产业链,是一起组织分工严密、作案手法隐蔽、危害性质严重的新型网络侵犯著作权案。本案涉侵权影视作品多达2万余部,著作权人遍布世界各地,且涉及《流浪地球》《廉政风云》等春节档热映电影,严重损害我国影视业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精准高效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检察机关一是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实现快审快诉,一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并获判,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二是创造性地将抽样取证手段运用到网络环境中。引导公安机关根据案情依法抽样取证,最终抽样鉴定460部作品,均为侵权作品,破解了本案涉案作品数量多、类型多、权利人多的难题。三是申请鉴定人出庭助力指控犯罪。鉴定人凭借专业知识,运用多媒体手段直观展示犯罪手段,增强了指控力度,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四是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网络环境治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及时走访市文化执法总队,针对影视盗版网站频现,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加大国内版权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更有效技术措施屏蔽及关闭盗版影视网站,以及共同应对日益严重的跨境版权侵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等提出检察建议。
案例13:安徽许某、王某侵犯著作权案
一、案件事实
自2014年5月始,被告人许某租用服务器,采用“关关采集复制软件”“爬虫软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采集复制他人文字作品上传至其个人运营的网站供读者免费阅读以增加读者点击量,并通过收取广告联盟的广告费非法获利。为扩大规模,许某于2015年成立合肥酷啋咪网络科技公司,先后聘用编辑、技术人员十余名,架设了小小书屋、虎踞阁、263ZW等6个盗版侵权网站,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共500万余份,吸收会员32万余名,网站总点击量约达18亿次。仅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通过收取宣传易、洛米等广告联盟广告费700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系许某聘用的首名员工,其明知许某从事侵犯著作权行为,仍长期从事侵权作品复制、编辑以及工资发放、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诉讼过程
本案由被害单位到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高新分局于2017年12月7日对许某、王某以涉嫌侵害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1月12日对许某刑事拘留。2月14日,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合肥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院办理)批准逮捕许某,并列出详细继续侦查提纲。7月12日,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经检察官做工作,被告人家属向被害单位赔偿120万元,弥补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官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补齐证据,特别是在电子证据取证方面做足充分准备。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于11月5日提起公诉。2019年4月26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同年9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评析意见
本案是一起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重大侵犯著作权案,作案时间长达四年,侵权作品500余万份,吸收会员30余万人,网络点击量近18亿次,犯罪情节十分严重。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动追赃挽损,并借力新闻媒体适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增强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针对被告人以及辩护人提出的涉案网站复制的文字作品中并非全部是侵犯著作权作品,侵权作品有重复计算,点击量、会员人数均是网站自行修改,不能反映真实数字等问题,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会商研究,通过采取客观无区别的抽样方式对文字作品进行鉴定,证实抽样作品全部为侵权作品,并由此确定侵权作品数量;网站点击量、会员人数均是客观真实的反映,无法以人为方式从后台改动。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被一审、二审法院全部采纳。
总共15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