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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

一是证据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为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准确有力指控犯罪,检察官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把证据关口前移至刑事诉讼前端的侦查阶段,从源头上提升指控证据的质量,落实庭审实质化对证据的要求。

二是逮捕公开听证,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为更好地行使批捕权,防止错误逮捕,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通过审查逮捕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办案过程予以展示,推动审查逮捕由封闭审查向公开审查转变,使得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程序参与度得到明显提升,提高了刑事诉讼程序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是监督多向发力,深耕诉讼监督主责主业。检察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通过充分行使各项监督职能,深挖犯罪全链条,有效追捕遗漏同案犯,及时追诉遗漏犯罪单位;同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取得较好监督成效。

案例2:山东姚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一、案件事实
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姚某某(案发时为日照万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获取高额利润,在未取得“CISCO”“HP”“华为”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被告人古某从网络平台购进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打印机、标签纸、光纤模块等,先后租赁多处房屋伪造上述品牌的商标和包装标识,贴牌生产光纤模块等,并安排被告人庄某某、张某、魏某某联系客户销售至境外。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姚某某、古某共计生产、销售假冒“CISCO”“HP”“华为”等注册商标的光纤模块10万余件,销售金额3162万余元。案发时,现场扣押已生产尚未销售的假冒“CISCO”“HP”商标的光纤模块、交换机、电源、线缆11975件,价值383万余元。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庄某某销售上述光纤模块58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35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销售71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429万余元),被告人魏某某销售124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745万余元)。

二、诉讼过程
2019年4月8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接惠普公司报案,称有客户在山东日照某公司买到假冒惠普注册商标的光纤模块,并提供了销售人员、发货地点信息。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姚某某、古某、张某、庄某某刑事拘留,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魏某某刑事拘留。5月24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对姚某某、古某批准逮捕,对张某、庄某某、魏某某作出不批捕决定。7月19日,日照市公安局以姚某某、古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庄某某、张某、魏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鉴于侵权产品的买家多为国外客户,为解决境外取证难度大、周期长等问题,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惠普、思科公司的注册商标证、授权使用证书,证明被侵权商标系注册商标、被侵权方对该注册商标享有知识产权的关键事实,引导公安机关重点调取、固定买卖双方联系的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等关键性电子证据,并强调取证规范,结合被告人之间的微信、QQ聊天记录、销售记录台帐、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资料,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检察官根据在案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结合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认为庄某某等三人明知销售的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告人姚某某以本人注册的公司名义招聘、雇用其从事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贴牌、销售行为,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的是既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遂改变定性,将全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本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检察官认为5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各不相同,各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有所区分。姚某某是犯罪的组织实施者且获取巨额利润,应对全部犯罪事实承担责任,古某及3名主要销售人员,作用相对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应从轻处理。检察官经多次向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宣讲法律政策、核实沟通细节,精准提出量刑建议,体现罪责罚相适应原则,最终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4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重告知权利人诉讼权利,认真听取被侵权企业意见、多次及时回应被侵权企业密切关注的诉讼进展、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确保其合法权利的行使,做到案件办理公开透明。

2019年9月6日,经上级院指定管辖,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对姚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12月12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庄某某、魏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判决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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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2020-9-1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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