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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林改发〔202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4年,原国家林业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和规范了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减少了合同纠纷隐患,成效显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积极推广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做好合同使用宣传、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2014版同时废止。



  附件:1、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2)

     2、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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