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4)
生态环境局辩称:一是该局已对油泥进行鉴定,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该局履行了油泥贮存的监管职责,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贮存的规范化标准;三是油泥系刑事案件的重要物证,该局多次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认为案件未结,油泥不能处置。
针对答辩意见,睢宁县院认为,生态环境局虽然在案发之初将犯罪线索移交,但在明知油泥系危险废物的情况下,未及时将油泥委托有危险品保管资质的公司贮存,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流失、渗漏等措施,而是任其长期露天放置。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生态环境局并未与其联系处置油泥事宜,且在油泥处置协调会明确生态环境局的处置职责后,亦未及时履职。
(三)审理结果
2019年11月15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生态环境局未上诉,判决生效。
庭审后,生态环境局在网上发布采购公示、中标公告,确定了危废处置公司。在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下,该公司对涉案油泥及部分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对涉案现场进行了规范化处置。检察机关对上述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指导意义】
(一)检察机关可以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综合运用刑事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同时追究环境污染者的刑事责任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检察机关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诉请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污染物处置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检察机关要注重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衔接和协同,形成惩治不法行为、修复生态环境的合力。
(二)违法行为人对造成的环境污染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环境修复义务,导致环境污染持续发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污染物所在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履行代处置职责。《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违法行为人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倾倒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具有监督管理职责。违法行为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督促危险废物倾倒地的环境主管部门代为处置。
(三)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涉案物品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公益受损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进行处置。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对具有危险性或者环境危害性的涉案物品,环境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应当加强衔接、及时处置。针对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涉案物品危害环境的情形,刑事证据固定后,即应开展对受损环境的修复工作,行政机关以处置对象系涉案证物或者刑事案件未结为由拒绝组织对具有环境危害性的涉案物品代为处置,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应当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及时维护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第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违建塘坝危害高铁运营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13号)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高铁运营安全  侵害危险  跨区划管辖
【要旨】
对于高铁运营安全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对于跨行政区划的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指定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管辖。涉及多级、多地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的,对具有统筹协调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以来,三门峡市陕州区菜园乡、湖滨区交口乡部分村民在郑州到西安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郑西高铁”)南交口大桥桥梁南北两侧距桥墩不足100米处,分别修路筑坝、填土造田,造成桥梁南侧(上游)塘坝内蓄水约1万立方米,存在汛期溃坝冲击桥梁的风险;北侧(下游)形成堰塞湖,浸泡高铁桥墩,造成高铁运营重大安全隐患。经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三门峡市相关部门采取了开挖排洪渠、人工抽水等临时性解决措施,但仍未根本解决高铁桥梁防洪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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