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9)
2.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如持有看涨期权多头或看跌期权多头,资本要求等于基础工具的市场价值乘以该基础工具的特定市场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比率之和与期权的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小者。
(二)同时卖出期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使用“得尔塔+(Delta-plus)”方法
“得尔塔+”方法计算的资本要求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期权基础工具的市值乘以该期权的得尔塔值得到得尔塔加权期权头寸,然后将得尔塔加权期权头寸加入到基础工具的头寸中计算资本要求。
2.伽马(Gamma)风险的资本要求。
伽马效应值=0.5×Gamma×(VU)2
VU为期权基础工具的变动。
其中:
(1)对于利率期权,当基础工具为债券时:VU=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风险权重。
(2)当基础工具为利率时:VU=基础工具市值×表1中相应时段的假定收益率变化。
(3)当基础工具为股票、股指时:VU=基础工具市值×8%。
(4)当基础工具为商品时:VU=基础工具市值×15%。
同一基础工具每项期权对应的伽马效应值相加得出每一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仅当基础工具的净伽马效应值为负值时,才须计算相应的资本要求,且资本要求总额等于这些净伽马效应值之和的绝对值。
3.维加(vega)风险的资本要求。
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25%×该基础工具波动率×|该基础工具的各项期权的维加值之和|。
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总额,等于各项基础工具维加风险的资本要求之和。
附件3
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规则
基本指标法总收入定义:投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不良资产处置净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之和。总收入构成说明见表1。
表1:总收入构成说明
项目
内容
1
投资收益
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债券及股票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分红等
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
利息净收入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及其他利息收入等-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及其他借入资金利息支出等
4
不良资产经营及处置净收入
不良资产经营及处置收益减去经营及处置损失后的净额,包括因处置不良资产获取的价差收益或损失,因重组不良资产所获取的收益或损失,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良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
其他收入
除以上各项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6
总收入
1+2+3+4+5
附件4
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计量规则
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2号)要求,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并担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要求计算公式:
风险系数见表1:
表1:风险系数表
项目
风险系数
1.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大额存单)等
0%
2.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
3.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中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1.5%
4.市场化债转股形成的股权投资
4.1股票
0%
4.2未上市股权
1.5%
附件5
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表1: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
项目
信用转换系数
1.担保及等同于担保的或有项目
100%
2.信用风险仍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100%
3.远期资产购买
100%
4.部分交款的股票及证券
100%
5.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
100%
6.其他表外项目
100%
注:1.担保及等同于担保的或有项目,包括一般负债担保、信用增级、远期收购承诺等。其中,担保是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列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人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以保障债权实现。其他等同于担保的或有项目是指虽不符合“担保”的法定含义,但效力等同于担保的其他或有项目,例如提供信用增级服务。
2.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子公司借款、发债等融资方式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安慰函、维好协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应当填入“1.担保及等同于担保的或有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基于声誉考虑,存在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支持可能的,应当填入“6.其他表外项目”。
总共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