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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10)

前款所称内部模型法覆盖率按以下公式确定:

内部模型法覆盖率=按内部模型法计量的资本要求/(按内部模型法计量的资本要求+按标准法计量的资本要求)×100%

第一百零三条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为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12.5倍,即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



第二节 标准法



第一百零四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按照本办法附件14的规定分别计量基于敏感度方法的资本要求、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和剩余风险附加资本要求。

第一百零五条 基于敏感度方法的资本要求为得尔塔、维伽和曲度三项风险资本要求之和。风险类别包括一般利率风险、非证券化信用利差风险、非相关性交易组合证券化信用利差风险、相关性交易组合证券化信用利差风险、股票风险、商品风险和汇率风险。

第一百零六条 违约风险资本要求的风险类别包括非证券化违约风险、非相关性交易组合证券化违约风险和相关性交易组合证券化违约风险。

第一百零七条 标的为奇异性资产的工具和承担其他剩余风险的工具应计量剩余风险附加资本要求。



第三节 内部模型法



第一百零八条 商业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5的规定,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验收通过。商业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的,应同时按标准法计量和报送所有交易台的资本要求。

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其市场风险总资本要求(ACRtotal)为:



其中:

(一)IMAG,A为经验收通过使用内部模型法且符合内部模型法使用条件的交易台资本要求。

(二)Cu为未经验收通过使用内部模型法或不符合内部模型法使用条件的交易台按标准法计量的资本要求。

(三)资本附加为根据损益归因测试结果相应增加的资本要求。

(四)SAall desk为所有交易台按标准法计量的资本要求,SAG,A为经验收通过使用内部模型法且符合内部模型法使用条件的交易台按标准法计量的资本要求。

具体计量要求见本办法附件15。

第一百一十条 商业银行应使用单独的内部模型计量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内部模型未达到合格标准或未覆盖违约风险的,应按标准法计量违约风险资本要求。



第四节 简化标准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商业银行采用简化标准法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6的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附件16的规定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

第一百一十二条 简化标准法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经相应的调整后加总,公式如下:

资本要求=利率风险资本要求(含利率类期权风险资本要求)×1.3+汇率风险资本要求(含汇率类期权风险资本要求)×1.2+商品风险资本要求(含商品类期权风险资本要求)×1.9+股票风险资本要求(含股票类期权风险资本要求)×3.5

利率风险资本要求和股票风险资本要求为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和特定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之和。期权风险资本要求纳入其标的对应风险类别进行资本要求汇总。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一百一十四条 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第一档商业银行应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并符合本办法附件18的规定。

第二档商业银行应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第一百一十五条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12.5倍,即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



第二节 标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其中:

(一)KTSA为按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二)BIC为业务指标部分。

(三)ILM为内部损失乘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业务指标部分(BIC)等于商业银行的业务指标(BI)乘以对应的边际资本系数。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业务指标(BI)为利息、租赁和股利部分(ILDC),服务部分(SC)及金融部分(FC)之和,即BI=ILDC+SC+FC。其中:



每个项目上方的横线表示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各部分的具体项目定义见本办法附件18。

第一百一十九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根据业务指标(BI)规模适用累进边际资本系数。业务指标80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部分,边际资本系数为12%;80亿元人民币以上,2400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部分,边际资本系数为15%;24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边际资本系数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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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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