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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摘要(4)
  26.中途退出影视作品剧本创作是否享有编剧署名权的认定
  【案号】
  (2020)京0108民初39696号
  【裁判要旨】
  中途退出影视作品剧本创作的编剧是否能就该影视作品享有编剧署名权,应当结合其所签订编剧合同的约定、影视作品是否使用该编剧创作剧本的独创性内容以及使用比例是否对影视作品具有实质性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在编剧合同未就解除后编剧署名权的行使进行明确约定时,如影视作品使用该编剧创作剧本独创性内容的比例达到对该影视作品实质贡献的程度时,应当认定该编剧享有编剧署名权。
  27.车载系统内容提供主体著作权侵权认定
  【案号】
  (2023)京0491民初11731号
  【裁判要旨】
  视频平台运营方应对其车载端应用网络服务器中的侵权视频提供行为,承担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车载系统软件的运营方参与了视频平台车载端应用的上线、展示和推广,并提供了套餐服务的,是涉案作品提供行为的参与者、获益者,应依法与视频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28.实施算法统一聚合行为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
  【案号】
  (2022)沪0115民初29412号
  【裁判要旨】
  在认定视频分享平台是否构成侵害著作权帮助侵权中,应注意区分技术本身的中立性与技术应用的非中立性。平台将大量侵权短视频以权利作品为联结点,整理至某一话题、分类,再统一呈现给所有用户的行为,内含平台的主观意图。实施该算法统一聚合行为将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并进而影响对其是否构成应知的认定。
  29.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认定
  【案号】
  一审:(2024)浙0192民初1587号
  二审:(2024)浙01民终10332号
  【裁判要旨】
  1.当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时,其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应综合考量服务提供者的盈利模式、权利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侵权事实的明显程度、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水平、避免损害的替代设计的可行性与成本、可以采取的必要措施及其效果、侵权责任的承担对行业的影响等因素,动态地调整过错的认定标准,将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控制在与其信息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合理程度。
  2.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只有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30.网盘服务商直接侵权与采取必要措施的认定
  【案号】
  (2022)粤民再59号
  【裁判要旨】
  1.云存储服务商所采用的“相同文件合并存储”技术并不改变作品的来源。判断云存储服务商是否替代第三方向用户提供了所下载的作品,应查明作品下载过程中云盘与第三方网络节点之间有无真实的作品内容数据传输。作品内容数据完全由第三方网络节点向云盘传输的,云盘为下载工具,不构成对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
  2.对于用户分享侵权作品的行为,云存储服务商应采取阻止涉案侵权行为继续、阻止其他与涉案侵权行为相同的行为继续、预防发生与涉案侵权行为相同行为的必要措施。对于非热播的、侵权不严重的作品,断开侵权链接并且屏蔽侵权链接所指向文件的“分享”功能,基本可以达到前述阻止以及预防的效果。
  四、竞争案件审判
  31.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的认定
  【案号】
  (2023)最高法民终418号
  【裁判要旨】
  判断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字号”,应以使用被诉侵权字号的起始时间点作为基准,综合考虑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知悉程度,商品销售的时间、区域、数额和对象,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标识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被诉侵权人已明知他人在先使用字号的,可以视为在先字号的市场知名度已经及于被诉侵权人。
  32.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整体判断和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
  【案号】
  (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
  【裁判要旨】
  1.对于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挖取其他企业人才及技术资源而引发的被诉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作整体分析和综合判断。如果被诉侵权人在明显短于独立研发所需合理时间内即生产出与涉案技术秘密相关的产品,而被诉侵权人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涉案技术秘密,此时因侵权可能性极大,应当进一步减轻技术秘密权利人对于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证明负担,直接推定被诉侵权人实施了侵害权利人技术秘密的行为。被诉侵权人否认其实施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2.为有效制止和震慑侵权并增强裁判的可执行性,人民法院在确定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时,既可以根据权利人对停止侵害责任承担的具体主张,必要时也可直接依职权确定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 要在充分考虑受保护权益的性质和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特别是侵权行为的现实危害状态以及未来继续侵权可能性的基础上,重点考虑采取有关具体措施对于保护该权益的必要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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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2025-4-21)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 国务院(2025-3-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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