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2)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依法严惩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黑土地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黑土地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需要40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形成1厘米的黑土层。黑土层如被污染,“肥土”变“毒土”,有毒物质极易进入农作物,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被污染的黑土地极难治理修复。本案中,被告单位和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跨省运输200余吨危险废物并倾倒于黑土地上,造成严重污染。人民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追究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了污染环境型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有利于助推黑土地污染的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黑土粮仓,为端牢“中国饭碗”贡献司法力量的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了破坏黑土地犯罪适用污染环境罪的具体情形及定罪量刑标准。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6-24)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黑土地”典型案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5-20)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