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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10)

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财政扶贫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继续实施以工代赈,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逐步实现脱贫致富。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进一步改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扩大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贷规模,支持扶贫开发龙头企业发展,扶持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推行地理标志产品制度。做好贫困农民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民的务农技术和务工技能。继续在中部地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切实防止脱贫人口因灾因病返贫,有效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第六节 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发展

加快区域旅游产品结构和布局调整。高起点建设以名山、名湖、名城为重点的精品旅游区,推进重点景区整体开发。提高韶山、井冈山、大别山、太行山等一批红色旅游重点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一批资源品味好、具有开发条件的新景区。开发适合大众旅游需求的度假休闲产品、乡村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行、游、住、食、购、娱”等配套体系,推进区域旅游目的地系统建设。 31

建立和完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中部特色的旅游品牌。整合开发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力度,扩大旅游开放领域和层次,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的发展。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高旅游业信息化水平。
第八章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实施重点流域和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一节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运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补充和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提高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加强地表水、地下水和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性协调。全面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石油化工、钢铁、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中水利用,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全面推广节水用具。探索建立大江大河流域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在重点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减少储量消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等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合理开发利用与铁矿伴生的铌、稀土、钒、钛等资源。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推广煤矸石发电和建筑材料生产等技术和工艺,拓展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提高矿山废水的循环利用效率和铁、铜、铝等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水平。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根据产业特色,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为载体,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领域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引导建立低碳生活方式,努力实现向低碳社会转型。积极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和推广低碳技术,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构,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科研工作,逐步建立碳排放统计和监测体系,加大气候变化教育和宣传力度,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

第二节 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加强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严重区、自然保护区、调水工程水源地等重要区域和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提高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实施三峡库区、黄土高原区、武陵山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晋西及晋西北、豫西、桐柏山区、大别山区、皖南山区、伏牛山区、赣南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和湘西等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建设。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保护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落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管护水平。加强鄱阳湖、洞庭湖、洪湖等重点湿地恢复与保护,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恢复和增加草地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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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8-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5-9)
·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2-8-27)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 国务院(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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