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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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实基础,在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发展方面
率先突破,壮大支柱产业,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传统产
业向周边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和集聚,在周边城市和小城镇推动
形成与区域中心城市主导产业配套的加工、生产和制造基地。
(三)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学
研结合,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增强城市群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强化城市创新中心功
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鼓励和支持城市群企业加快推进
兼并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
团。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
经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进信
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
变。
(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城市群内选择国家级开发园
区和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设立若干承接产业
转移示范区,完善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
积极完善投资环境,按照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定位,明确产业承
接发展方向,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园
区的作用,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现代流通,建立连接东西、贯穿南北、辐射全国的现代流通网
络体系。
五、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一)推进市场一体化。清理和废除阻碍城市间要素和商
品自由流动的规章制度,统一市场标准,打破行政壁垒,逐步
建立健全区域性市场体系。依托全国集中统一的征信系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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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
市场一体化。建立城市群内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
力资源服务业,实现人力资源跨城市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进
一步规范和整合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城市
群市场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
(二)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际间、城市群间综合
交通运输通道建设,促进特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各
种交通方式间相互对接。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
鼓励电信企业降低资费水平,推动信息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
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形成统一的能源输送体系。加快城市群
防洪、水利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统筹
规划城市防洪、城镇供排水、供气、供电、垃圾处理等重大基
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整合城市群内旅
游资源。整合现有口岸资源,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快科技
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整合与共
享。
(三)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
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构建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社
会发展协同推进新格局。推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支持
有条件的城市群统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动失业保险等社会
保障关系互联互认和医疗、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接续。加
快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群内社会保险业务集中经
办。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共建自主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整合教育资源,统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训基地的开发、利用,促进教育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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