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4)
育事业一体化发展。共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文化体育事
业,创建城市群文化品牌,弘扬和引导城市文明风尚。加强城
市群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四)推动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城乡用
地结构和居民点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培育有机结合、连
接互动的城乡产业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础设
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探索建立全国
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
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
居民。以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为突破口,建立统筹城乡的劳动
就业和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扩大
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改善农民工
住房条件。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保障农民和流动人口子女接
受良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及培训的权利。完
善城乡对口支援机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六、推进城市群集约发展和环境保护
(一)统筹研究落实城市群土地利用政策。在切实保护耕
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和质
量有提高”的要求,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多种途径和方式,
盘活城市群内现有土地资源,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加快荒地、
污染地改造,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受污染特别
严重、难以整治的耕地,经法定部门认定不宜继续作为耕地利
用的,依法予以调整,污染区域建设使用土地的,依法办理建
设用地有关程序。在城市群试点地区总结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
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经验,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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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城市群开展建设用地整理的政策,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
理,建立土地节约集约评价、考核体系和奖励制度。
(二)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
约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全面推行清洁生
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在城市群率先形成低投入、低消耗、
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依法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
划,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园区,以企业为主
体,着力培育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在更大范围内推
动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研究制定综合性环
境功能区划,探索“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环境管理新思路,
建立水陆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环境功能分区体系,配套相应
政策,指导城市群环境保护。强化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
度、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的约束作用,
引导社会经济合理布局。加大对受污染农用地的综合整治力
度,加强水系、水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严格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加强城市绿地、森林、草
地、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把城市群重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给予相应支持。加强城市群内污水、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收费
标准,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
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近郊开山采石、取土、挖
沙的管理,禁止滥采乱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七、加大对城市群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围绕推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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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允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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