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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的通知(2)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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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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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的通知 / 商务部办公厅(20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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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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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程序指引》的通知 / 财政部(2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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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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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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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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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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