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东北〔2011〕2590号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发展东北地区物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要求和全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和信息等多种行业为一体的
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物流业,
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
外开放和提升区域竞争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加快东
北地区物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
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规划期
为2011-2015 年。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东北地区物流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
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2010 年,东北地区物流业实现增加值
2612 亿元,比2005 年增长78.6 %,占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和生产
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5 %和6.4 %;完成货运量31.3 亿吨,比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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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60 %,沿海主要港口实现货物吞吐量6.8 亿吨,其中集装
箱吞吐量968.2 万标箱,分别比2005 年增长124.8%和156.1%;
一批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在东北地区开展业务,
一批本地区物流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多种服
务模式、多层次的发展格局。
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物流业运行效益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
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2010 年,东北地区全社会物流总费用
与GDP 的比率是18.3 %,较全国高0.4 %,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部分行业性、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开始
运营。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仓单质押、“粮食银行”等服务业态快
速发展。物流业对制造业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出现了从采购到
产品分销配送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模式。
发展条件和环境加快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截
至2010 年底,东北地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9 万公里,高速公路
通车里程达到7640 公里,沿海主要港口码头泊位359 个,其中万
吨级以上泊位174 个,集装箱专用泊位24 个,投入运营的民用机
场25 个。全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后,各级政府更
加重视物流业发展,加大了支持力度,改善了物流业发展环境,
促进了各地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业发展。
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国际物流规模持续扩大,2010年,东
北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实现外贸货物吞吐量1.7 亿吨,主要边境口
岸实现货物吞吐量4340 万吨。保税物流快速发展,大连大窑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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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沈阳近海保税物流中心、营口保
税物流中心等相继投入运营。国际中转配送、出口集拼等业务不
断拓展。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借港出海”取得突破。
(二)面临形势
东北地区物流业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与老工业基
地全面振兴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与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地区相比,发展相对滞后。一是总体发展水平偏低,规
模化、信息化、社会化程度不高,物流综合运行效率较低,对经
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提升。二是发展水平不均衡,中部地
区明显高于东部、西部地区,南部地区高于北部地区,沿海地区
高于沿边地区。三是多数企业仍采用传统生产运营模式,社会物
流需求释放不够,制约了物流业的发展。四是在跨区域基础设施
建设、大通关服务等方面,地区间统筹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五
是在跨境物流方面,需要加强东北亚相关国家间的协调沟通,共
同改善通关设施条件,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
“十二五”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随着振兴战
略的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经济规模、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物流需求快速增长,为物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转变发
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区域协调互动机制逐步完善,东
北地区内部、东北地区与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合作不断加强,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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