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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6月25日。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同时废止。

附: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2/0723/174091/content_174091.htm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年7月16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6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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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4-2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3-2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12-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人意见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6-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10-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11-2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9-2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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