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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通知(2)
5.3人力资源管理
5.3.1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企业定期对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企业对新入职员工提供知识产权入职教育。
  企业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内容至少包括知识产权基本知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3.2知识产权培训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内部培训制度,针对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及岗位,确定应具备的各种知识产权知识及技能,制定合适的培训方案。
  企业应对管理层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层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企业应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确保研发、营销等相关人员具备知识产权业务知识,使其了解其工作与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关系;确保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达到本指南的要求。
  企业应培训知识产权专职人员,使其了解:(1)知识产权相关法律;(2)知识产权申请程序、救济方式、侵害鉴定、诉讼仲裁、授权协议;(3)知识产权风险规避;(4)知识产权评价;(5)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管理等。
  企业应积极组织、参与知识产权论坛或活动,鼓励员工参与知识产权实践,增加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事务的实际经验。
5.4财务管理
5.4.1经费保障
  企业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规模水平等实际情况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预算,一般按企业研发经费的1%~5%预算。预算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
  企业应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经费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诉讼等事务,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人力成本、宣传培训、设备添置和日常开支等工作。
  企业建立专项经费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重大知识产权并购、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等。
5.4.2经费管理
  企业应严格知识产权经费的管理,规范政府财政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必要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5.5合同管理
  企业应加强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1)应建立健全合同审核机制,在合同签订流程上建立知识产权审查环节,并形成记录;(2)对检索与分析、预警、申请、诉讼、侵权调查与鉴定、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托业务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3)在进行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时,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等;(4)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应了解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参见[GB/T29490-2013 7.5]
  企业应与入职员工、有关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合同,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保密合同应清楚列明商业秘密范畴、用途与使用条件、保密义务内容、保密期限、保密津贴、违约处理等内容。
  企业对新入职员工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对于研发、生产、销售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要求新入职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声明文件;对于涉及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在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
  
6运用管理
6.1制定运用策略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知识产权运用策略,明确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具体运用策略。
  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包括知识产权获得、实施、许可、转让、产业化等。
  企业应规范知识产权运用流程,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活动应遵循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流程进行。
  企业应结合发展需要,统筹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类型的知识产权运用管理。
6.2知识产权信息利用
6.2.1知识产权信息获取
  企业应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需要,收集相关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建立和拓展企业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渠道。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知识产权的数据、文献、法规、政策等信息资料;(2)知识产权相关的协议、合同等;(3)知识产权产生、申请、注册、登记的原始文档及过程记录;(4)知识产权审查、评估、分析与预测研究等报告;(5)企业专利数据库;(6)企业认定的有关商业秘密;(7)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文件;(8)知识产权公文、图书、情报等资料;(9)经营和收购、并购的知识产权信息;(10)考核、奖励、惩处等知识产权工作历史文档。
6.2.2知识产权数据库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或委托相关服务机构建立与自身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并定期整理和维护。
  企业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数据库进行企业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
6.2.3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
  企业在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活动中应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与分析,评估自身的研发与经营活动,并保存相关的检索、分析或评估报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低水平重复研发。
  企业创造或获得知识产权时,应对涉及的技术领域进行国内或国际专利检索与分析,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业国内(外)合作、并购、异地(国外)研发和销售、参展等活动中,应注重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提出检索报告及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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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4-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3-5-1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指导意见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12-31)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2012-11-1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8-13)
·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等(2014-1-2)
·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试行)》的通知 / 商务部(2014-2-8)
·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等(20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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