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通知(4)
企业应综合运用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资源,培育、管理、运营品牌。
6.4.3知识产权合作
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企业应选择适当方式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其他企业协同运用知识产权,增强经营实力。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的主要方式有:(1)在产业/行业组织或企业联盟内将自有知识产权交叉许可;(2)与联盟企业共同制定专利技术标准的处置政策,增加行业话语权;(3)与联盟企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4)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研发、合作转化推广知识产权成果。
6.4.4知识产权与标准
企业在掌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应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制订,提升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产业控制力。
企业应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制定标准的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中标准的合理、合法和合规处置。
企业可制定高于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运用标准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企业应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争取国际话语权。
6.4.5知识产权布局
企业可储备、布局知识产权,以便在市场竞争中为企业经营目标服务:(1)企业可就具有竞争潜力的技术或设计申请知识产权,占领行业制高点;(2)企业可有选择地引进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发展潜力的核心知识产权,增加技术储备,有效提升技术竞争能力,实现战略跨越;(3)企业可根据不同知识产权性质,规划知识产权储备,进行知识产权布局。
企业应依据产品主要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所在国以及申请国的相关法律政策环境,合理选择专利申请地,做好境外及国际专利申请;企业应根据国际化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时跟踪竞争对手的国际专利布局,整合企业研发成果,有的放矢开展国际专利布局。
企业应积极利用并购或者专利购买等方式获得专利,开展专利布局。
6.4.6知识产权运营
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中可探索组建知识产权业务的运营实体。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实现拥有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市场化运营,主要方式有:技术出资、入股、产业化运作、质押贷款等。
企业可将专利作价作为技术出资或入股,建立合资公司或者组建知识产权专营持股公司。
企业可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进行投资,评估后,明确投资相关内容。
企业可根据需要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融资。
企业可将拥有知识产权组合打包,增加市场竞争优势。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应定期监控拥有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防止知识产权失效。
企业应规范知识产权账目,确保知识产权实施许可、作价出资等收益。
6.4.7知识产权输出
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中应拓展知识产权利用空间,延展企业产业链、创新链,寻求和发展知识产权对外许可或者转让等知识产权输出机会,将其知识产权授权输入方按照约定使用或实施。
知识产权输出时,企业应通过输出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界定输出方、输入方范围;(2)知识产权归属条款;(3)输出方式;(4)输出地域;(5)输出知识产权涉及的产品、服务或技术;(6)保密条款;(7)违约责任;(8)费用及其计算方式;(9)争议解决条款等。
6.4.8知识产权引进
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中应寻求外部可利用机会,积极引进知识产权,模仿、吸收和再创新,研发新产品或技术,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在进行知识产权引进时,企业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与法律状态,并通过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引进知识产权涉及的产品、服务或技术;(2)知识产权归属条款;(3)知识产权引进条款;(4)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条款;(5)输出方知识产权无瑕疵担保条款;(6)争议解决条款等。
6.4.9知识产权运用评估
企业在知识产权产转让、许可、转移、并购等知识产权运用中,应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机制及措施,评估其知识产权价值。企业申请或维持专利应评估其价值。企业并购涉及专利资产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开展专利价值评估。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本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应委托评估其著作权价值。对企业不使用的商标,经批准后可实施商标转让,转让时应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价值评估;企业以商标权投资,应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商业秘密使用中需要进行第三方价值评估的,委托符合专业服务要求的中介机构完成。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要报企业最高管理者研究审批后执行。
6.5知识产权保护与防卫
6.5.1方式选择
企业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和手段。企业可选择专利、商标、著作权或商业秘密等方式对创新成果进行保护。
6.5.2知识产权维护
企业申请和维持专利、登记著作权、注册商标和延展商标使用、设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密级和保护期限可根据市场竞争需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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