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4)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向各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未缴纳申请费视撤率、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率等数据;建立重点区域监控机制,对专利申请质量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建立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评估机制,各省知识产权局应及时将制定或修订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进行评估。
(十六)严控专利审查质量。完善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提高专利检索水平,严格执行专利审查标准,强化对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明显属于现有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严把专利审查质量关。
(十七)狠抓督导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的督办工作,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将落实情况与我局相关政策、项目挂钩。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专利申请质量不升反降的地区给予通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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