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二、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

  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将教育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

  坚持勤俭办学,满足基本需要。按照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

  加强省级统筹,分步逐校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中央、省级财政投入资金,根据省域内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因素合理分配;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以校为单位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2-11-26)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9-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2-9-6)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2012-9-5)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教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2012-5-23)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计署(2012-1-20)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2012-1-20)
·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2010-10-13)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教育部(2010-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2-25)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2015-5-11)
·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5-9-30)
·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9-8-2)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