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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二、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

  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将教育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

  坚持勤俭办学,满足基本需要。按照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

  加强省级统筹,分步逐校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中央、省级财政投入资金,根据省域内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因素合理分配;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以校为单位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为主,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贫困地区。经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三、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点任务

  (一)保障基本教学条件。要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根据学校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二)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食堂或伙房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厕所要有足够厕位。北方和高寒地区学校应有冬季取暖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三)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挪用。

  (四)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并充分利用已有办学资源,首先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对于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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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2-11-26)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9-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2-9-6)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2012-9-5)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教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2012-5-23)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计署(2012-1-20)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2012-1-20)
·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2010-10-13)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 教育部(2010-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2-25)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2015-5-11)
·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5-9-30)
·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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