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3)
(十二)加快资产周转。
中央企业要围绕资产运营效率的提高,加快资产周转、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资本的占用。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将有限的资源优先配置到核心主业、优质资产以及有助于增强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的项目上,合理控制资产占用规模,完善资产结构。要定期评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与周转率,积极探索通过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盘活低效资产,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要强化应收款管理,落实催收责任,增强收现能力。要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生产和配送流程,加快存货周转。要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保障业务发展和现金流平稳顺畅。深化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加速资金融通,避免资金闲置。要利用商业信用和相对低成本的供应链融资,降低营运资金规模。要根据行业特征和产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有效安排盈余现金,提高现金的周转效率。
(十三)优化资本结构。
中央企业要综合考虑行业特征、业务特点、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资本结构及财务杠杆边界,力争达到资本成本率最低、财务风险可控。要在预期现金盈余水平可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创造价值。要做好债务融资期限搭配,保持合理的财务弹性,有效应对紧急情况和及时把握投资机会,确保财务结构稳健、有效。要做好融资规划,综合考虑融资方式、期限、成本、币种等因素,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有机融合的方式和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资本结构的动态优化,增强国有资本的带动力。
(十四)强化风险管理。
中央企业要综合平衡好收入增长、资本回报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从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对影响价值创造的关键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确定风险的优先管理顺序和措施,降低风险损失,提高风险收益。要建立高风险业务、重大投资并购等重要事项的专项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和程序执行情况的责任追究。要建立包括专项风险动态跟踪评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等在内的闭环工作流程。要严格财务杠杆边界管理,增强现金盈余保障,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要加强重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建立风险识别、转移、对冲机制,做好应对预案,降低系统性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四、强化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价值管理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事关企业发展全局,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要把价值管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价值管理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引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嵌入生产经营流程,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各项相关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有效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价值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价值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价值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六)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
中央企业应在贯彻本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全面梳理、抓紧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把握节奏、统筹协调,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
(十七)广泛宣传理念,加强价值文化建设。
中央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方式广泛宣传价值管理理念和基本方法,通过培训、研讨、专题会议、典型示范引导等方式,培训相关知识、介绍成功案例,深入推进价值管理。要高度重视价值创造意识、理念及文化的培育,将资本成本、资本纪律等价值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形成价值创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全员价值创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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