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2)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10-19)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1-6-7)
·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9-26)
·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3-12-27)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3-9-6)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民政部(2013-6-28)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 国务院(2014-2-2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2-24)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14-4-17)
·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17)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国务院(2015-1-3)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2015-1-1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2015-12-2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7-6-29)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