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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
(三)是否设有回购或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
(四)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五)表决权限制与恢复的约定;
(六)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募集说明书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其对应的页码。发行人应对投资者理解可能有障碍及有特定含意的术语作出释义。募集说明书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十条 特殊行业的发行人编制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该行业的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发行的核准文件、核准规模和本次优先股的名称和发行总额。如发行人分次发行的,披露各次发行安排;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四)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五)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六)承销方式;
(七)发行费用概算。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优先股发行和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时间安排,披露至上市交易或转让前的有关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一)发行公告刊登日期(公开发行适用);
(二)预计发行日期;
(三)申购日期;
(四)资金冻结日期(如有);
(五)上市交易或转让安排。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涉及的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和承销团成员;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机构;
(五)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收款银行;
(八)资产评估机构(如有);
(九)资信评级机构(如有);
(十)担保人(如有);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优先股投资者、发行人及原股东、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优先股的条款设置,充分、准确、具体地揭示相关风险因素,可以量化分析的,应披露具体影响程度。例如: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1. 股息不可累积,或者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2. 不能足额派息的风险。发行人应列明可能导致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的各种影响因素;
3. 表决权限制的风险;
4. 市价波动风险和交易风险。因价格波动或交易不活跃而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
5. 回购风险。发行人应列明可能导致公司赎回优先股的各种影响因素;
6. 强制转换风险。商业银行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将优先股转为普通股的风险;
7. 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8. 提供信用评级的,评级下降的风险;
9. 提供担保的,担保资产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二)发行人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1. 分红减少的风险。量化分析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对普通股及已发行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2. 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导致的原股东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是可能发生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3. 普通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4. 税务风险;
5. 其他风险。例如: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与本次优先股相关的公允价值波动风险。
(三)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风险
1. 行业风险。例如,可能涉及行业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行业地位下降的风险;
2. 财务风险。应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具体分析面临的风险因素;
3. 管理风险。例如,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因营业规模、营业范围扩大或者业务转型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4. 政策风险。例如,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等发生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

第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发行对象资格要求;
(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四)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五)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六)回购条款,包括发行人要求赎回和投资者要求回售的条件、期间、价格或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
(七)商业银行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转换价格确定方式(如有);
(八)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包括表决权恢复的情形及恢复的具体计算方法;
(九)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十)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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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4-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4-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6-2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9)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7-2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4-16)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2014-4-3)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1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1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11)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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