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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保监资金〔2014〕17号


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保监局:

  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工作,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根据相关规定,现授权北京等6家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并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范围包括以下监管事项:

  (一)协调、推动和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政策;

  (二)监测辖区内中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及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

  (三)根据试点保监局监管需求及资源的配备情况,逐步逐项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有关投资能力评估等监管事项。

  二、各试点保监局要加强对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当地监管实际,研究和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严格工作纪律,确保监管工作公开、透明。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将加强对试点保监局资金运用监管的工作指导,统一监管标准和流程,互通监管信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资金运用监管工作机制。

  

                         中国保监会

                        2014年4月2日


相关法规: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2-28)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23)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7)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7-31)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12)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12)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12)
·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5-7)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9-5)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7-30)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4-4)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6-22)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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