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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18)
其它通信机房、计算机室、蓄电池间、档案室等重点防护部位应采用专业消防器材防护。
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布置和使用方法,现场动火有人监护,且防火措施落实。 20 ①未建立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责任制未落实、未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或演习,每项扣4分。
②消防器材未建立台账、配备不全、未定期检查或试验不到位,扣10分。
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建筑设施的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④主变压器防火设施不完善,灭火装置未检验、未投入运行,一台扣2分。
⑤电缆和电缆用构筑物等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⑥现场电缆敷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每处扣2分。
⑦现场动火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0分。
5.6.7 电气设备风险控制 160
5.6.7.1 输配电线路风险控制 企业应制定倒杆、断线反事故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执行上级反事故措施。
加强恶劣气象条件发生后的特别巡视和大负荷期间的夜间巡视。
及时处理线路缺陷,尽量缩短线路带缺陷运行时间,短时间不能处理的缺陷或隐患应加强监视、巡视。
监督和观测铁塔、金具、导地线等设备腐蚀程度,腐蚀严重、强度下降严重的及时处理或更换。
可能引起误碰线路的区段,悬挂警示、限高标志。
开展群防群治,防止线路器材被盗和外力破坏。
对于重要的直线型交叉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江河、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应采用差异化设计复核和改造。 20 ①未制定倒杆、断线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未执行上级反事故措施,均不得分。
②发生电网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倒杆、断线的,不得分。
③发生线路器材被盗或外力破坏造成安全事故、事件,每次扣4分。
④缺陷未及时处理,发现一处扣2分。
⑤可能引起误碰的线路区段未悬挂警示、限高标志,每处扣2分。
⑥未采用差异化设计复核的重要直线型交叉跨越,每处扣2分。
5.6.7.2※ 变压器、
互感器损坏
风险控制 制定并落实变压器、互感器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或执行上级反措。加强变压器设备选型、定货、验收、投运全过程管理,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按规定赴厂监造和验收。加强油质管理,对变压器油要加强质量控制。变压器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完好。在近端发生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冷却装置电源定期切换,事故排油设施符合规定。加强变压器绕组温度和上层油温温升的监测检查,每年至少用红外线成像仪测温一次。变压器油色谱分析合格,220千伏及以上油中含水量应合格,330千伏及以上油中含气量应合格。
主变压器分接开关自动调整应灵活、准确。
换流站闸流管、换流阀串应定期检查试验,冷却水系统运行可靠,交、直流滤波器、平波电抗器符合设计要求。
气体绝缘电流互感器安装后应进行老炼试验、耐压试验。 20 ①未制定变压器、互感器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不得分;制定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10分。
②变压器设备选型、定货、监造、试验、验收、投运等过程管理不到位,每项扣2分。
③变压器主要试验项目如油的色谱分析、线圈变形、操作波等不全或存在质量问题,不得分。
④变压器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存在缺陷,扣2分。
⑤在近端发生短路后,未做相应试验,不得分。
⑥冷却装置电源未定期切换,扣4分。
⑦事故排油设施不符合规定,扣6分。
5.6.7.3※ 高压断路器损坏风险
控制 制定并落实高压断路器反事故技术措施,或执行上级反措。交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完善高压断路器防误闭锁功能,液压、气体操作机构压力异常时严禁进行操作。
断路器分合闸操作后,应根据机械指示、带电显示、触头状态核查。断口外绝缘应符合规定,否则应采用防污涂料等措施。
做好气体管理、运行及设备的气体微水监测和漏气异常情况分析,包括六氟化硫压力表和密度继电器的定期校验。
定期或系统容量增大时应核定断路器安装地点短路时断路器遮断容量应足够。
加强对隔离开关转动部件、接触部件、操作机构、机械及电气闭锁装置的检查和润滑,并进行操作试验;定期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隔离开关接触部分的温度。
定期清扫气动机构防尘罩、空气过滤器,排放储气罐内积水,定期检查液压机构回路有无渗漏油现象,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20 ①发生有责任的高压开关损坏事故,不得分;遮断容量不够,不得分。
②未制定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或主要试验项目不合格,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10分。
③高压开关设备防误闭锁功能不完善,每项扣6分;防误闭锁功能不完善造成事故,不得分。
④未对隔离开关进行操作试验、检查和润滑,每项扣4分。
⑤气体管理、运行及设备的气体监测和异常情况分析不到位,扣6分。
⑥未定期测量接头温度,扣10分。
5.6.7.4※ GIS、HGIS
组合电器损坏风险控制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间应有完善的电气(机械)防误闭锁,且性能保持完好。每个封闭压力系统均装有密度继电器或压力表,并指示正确,定期校验,压力降低时报警信号正确并闭锁操动机构,封闭压力系统年漏气率小于0.5%。 20 防误闭锁不完好或主要试验项目不合格,不得分;年漏气率超过标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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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5-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11-9)
·关于由省级电网企业代征自备电厂应缴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 / 财政部(2011-1-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0-12-2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7-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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