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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27)
5.11.4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 ①未按照标准、规范、预案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每项扣2分。
②应急设施、装备或物资帐、卡、物不符,扣1分;不完好、不可靠,每项扣1分。
5.11.5 应急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培训。
企业应定期开展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以及重点岗位员工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5 ①未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应急预案培训,不得分。
②企业领导、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工作有缺失,每项扣1分,最多扣3分。
5.11.6 应急演练 企业应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且5年内要完成本企业所有预案及处置方案的演练。
按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要求,开展桌面和实战演练(包括实战演练的程序性和检验性演练),并适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 5 ①未制定演练计划,一年内未进行一次专项预案演练,不得分;半年内未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扣2分;演练未评估,扣1分;评估后应改进而未改进,扣1分;未开展人员逃生演练,扣2分。
②计划内容和演练工作有缺失,缺少演练记录,每项扣1分。
5.11.7 应急响应与事故救援 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确定应急响应原则和标准。
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做好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应急资源调配等应急响应工作。
当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应急指挥部可批准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后,要做好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后期处置工作。 5 ①未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原则和标准,不得分。
②发生突发事件后,未按要求进行应急响应和救援,或因响应和救援原因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2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12.1 信息报送 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安全突发事件等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送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
按规定向能源监管机构和有关单位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如电力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应做到准确、及时和完整。
按规定向能源监管机构和有关单位报送需要备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如本单位制定的电力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5 ①未建立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和相关文件,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未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信息报送工作有缺失,每项扣2分。
③应备案的文件无备案,发现一项扣1分。
5.12.2 事故(事件)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事件)后,应按规定及时向能源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单位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 未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和故意破坏现场的情况(此项为必备条件)
在安全管理制度中未体现规范报告事故(事件)的内容,不得分。
5.12.3 事故(事件)调查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事件)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事件)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事件)调查。
事故(事件)调查应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事件)调查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10 ①发生事故(事件)后未按规定要求成立事故(事件)调查组,扣5分。
②事故(事件)调查组职责不明确,扣10分;未履行调查职责,扣5分。
③事故(事件)调查情况不全,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
④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内容不全,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
⑤事故(事件)分析不科学、不客观,性质定性不准确,处理建议不合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每个方面扣2分。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13.1 建立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5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管理制度内容有缺失,每项扣1分,最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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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5-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11-9)
·关于由省级电网企业代征自备电厂应缴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 / 财政部(2011-1-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0-12-2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7-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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