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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9)
②年度费用计划未完成,且无计划调整手续,扣0.6分。
③未定期检查费用实施情况,扣0.4分。
5.3.3 其它安全
费用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主要有以下方面: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费用,“科技兴安”;特定预防事故采取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评审、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安全检测、安全评价、风险评估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整改前监控费用;电力设施保护以及安全保卫费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费用;安全文化建设与维护;员工工伤保险与赔付等。 4 企业未根据实际制定相关费用计划,费用计划未纳入财务年度预算,不得分。
5.3.4 实施后的
评估 费用计划制定后安排实施应做到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措施五落实;定期检查评估费用计划完成、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计划项目完成后应组织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效果评估,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制定措施,予以改进。 4 ①费用不足或未对执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考核,不得分。
②未达到预期效果,评估中未制定整改措施的,每项扣0.5分。
5.4 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4.1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30
5.4.1.1 法规识别及获取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建立企业法规库、网站或索引目录、网站,定期公布法律法规目录清单,便于随时查询、学习、索取。 6 识别并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未明确主管部门或没有建立制度、法规库或索引目录,不得分。
②未及时识别和获取,扣3分;获取渠道或方式不明,扣1分。
③未形成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未定期更新,每项扣2分。
5.4.1.2 法规跟踪 企业职能部门和工区(车间)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和工区(车间)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10 ①企业职能部门和工区(车间)未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个扣3分。
②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只有名称或台帐,每个扣2分;发现有失效的法规、标准规范,每个扣1分;未上报,每个扣1分。
5.4.1.3 法规传达 企业应将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给从业人员。 4 企业未能将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给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分。
5.4.1.4 法规贯彻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10 企业规章制度未及时考虑相关安全生产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体要求,每处扣2分。
5.4.2 企业管理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应体现但不仅限于附录A内容),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10 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5分;内容有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每项扣2分。
②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一人次不符合扣1分。
5.4.3 标准规范
规程配置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和配置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事故(事件)调查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20 ①配备的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缺项,每项扣1分。
②未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每项扣2分;操作规程(指导书、程序、手册)无针对性或未全面考虑岗位危险因素控制需要,每项扣1分。
③未将有效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发现一人次扣1分。
5.4.4 评估 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形成记录;每年发布“可以继续执行”的有效规程制度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及现场操作规程清单。 10 ①一年内未进行检查、评估,不得分。
②“合规性评价”内容不充分,每项扣1分;无记录,扣5分。
③“合规性评价”后一年内未及时完善,未按期发布,扣2分。
5.4.5 修订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结合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生产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等,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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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3-5-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11-9)
·关于由省级电网企业代征自备电厂应缴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通知 / 财政部(2011-1-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0-12-24)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7-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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