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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是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取信于民。
  (二)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审改办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告。
  (三)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及受理单样表等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案。每季度初,各有关部门将上季度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书面送国务院审改办。每年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将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书面送国务院审改办,报国务院同意后予以通报。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国务院将适时组织督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或办法。

                               国务院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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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 财政部(2014-12-9)
·中国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2-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2014-11-1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4-10-23)
·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2014-9-15)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2-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5-4-27)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2015-5-12)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10-11)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5-10-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2015-11-23)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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