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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4)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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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2015-7-20)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 教育部(2015-6-29)
·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2014-9-25)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 教育部(2014-8-18)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2014-1-11)
·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10-18)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6-11-30)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2016-12-13)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7-1-8)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 / 教育部(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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