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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3)

(十四)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为“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推动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切实提高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并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督促电信企业合理制定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费标准和计费办法,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严禁利用不正当定价行为阻碍电信服务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加强资费行为监管,清理宽带网络建设环节中存在的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十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府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确保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

(十六)强化反垄断执法。密切关注竞争动态,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着力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依法公布处理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垄断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案件来源。研究制定反垄断相关指南,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促进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十七)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加强举报数据分析,定期发布分析报告,警示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民价格监督员队伍,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价格社会监督,完善舆论监督和引导机制。

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

在全面深化改革、强化价格监管的同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加强通缩、通胀预警,制定和完善相应防范治理预案。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构建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体系,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能力。

(十九)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继续实施并适时调整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结合电力、水等领域体制改革进程,研究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基于单位能耗超定额加价的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和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草原植被、森林植被、海洋倾倒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推进水资源费改革,研究征收水资源税,推动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先行先试。采取综合措施逐步理顺水资源价格,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

(二十一)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对具有区域特征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已具备竞争条件的,尽快放开价格管理;仍需要实行价格管理的,探索将定价权限下放到地方,提高价格调整灵活性,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加快制定完善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价格政策,能够下放到区内自主实施的尽快下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六、保障措施

价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加强组织落实,科学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舆论引导,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以敢啃“硬骨头”精神打好攻坚战。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细化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评估,稳步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影响重大、暂不具备全面推开条件的,可先行开展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定期督查、强化问责,全力打通政策出台的“最先一公里”、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二十三)健全价格法制。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加快修订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以价格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时制定或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以及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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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6-15)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2015-5-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6-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2014-1-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4-1-1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3-6)
·反价格垄断规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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