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6)
(八)联动融合,构建产业链共赢新格局。
19.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结合“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进一步降低产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0.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强物流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干线网络的衔接,加强铁路、港口物流基地与公路的衔接配套,推动建设一批专用铁路、公路进港和引入产业园区项目,完善公路物流枢纽服务功能,解决枢纽布局不合理、集疏运体系不畅、信息孤岛现象突出等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与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综合效率效益和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1.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加强商贸企业现有渠道资源整合利用,满足电商企业多样化、分散化、及时性销售的物流需求,延伸商贸业的服务链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九)加大对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方面建立重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并将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016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地方资金要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城乡配送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物流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完善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中充分考虑并统筹保障物流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物流业用地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强度,研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使用成本。相关开发建设须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不得随意更改。(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物流配送相关设施用地分类和标准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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