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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2)

  2.建立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开展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层次。以专利数据为信息获取主体,综合运用专利信息分析和市场价值分析手段,结合经济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厘清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经济资源的匹配关系,通过专利导航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逐步建立以专利导航支撑行政决策的创新决策机制,提高城市创新宏观管理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3.建立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对各类知识产权创客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打造专利创业孵化链。制定面向知识产权创客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强集聚知识产权创客人才。建立健全创业知识产权辅导制度,为创客提供知识产权创业导师服务。加强专利布局、专利挖掘等实务培训,推广专利信息分析成果利用。在双创示范基地、重点园区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点对点对接。面向创新创业主体推行知识产权服务券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4.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提升城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高校、科研机构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实现区县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全覆盖。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完善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在线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效率。建立完善激励创造、促进运用、严格保护、规范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经济、科技、贸易、金融、财税等政策融合支撑。建设城市知识产权智库,支持设立市长知识产权顾问,邀请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知名专家,为知识产权引领城市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二)实施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1.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体系。建立市、县(区)主要领导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县(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积极创建知识产权执法强局。强化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扩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区域和产业覆盖面,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联合应对机制。

  2.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渠道。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鼓励引导创新主体通过调解、仲裁等渠道,低成本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专家顾问制度,为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支撑。试点建立专利无效确权与侵权仲裁的对接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探索仲裁与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网络体系。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以及不配合调查取证行为、不执行行政决定行为等纳入诚信体系。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建设全面响应、全面公开、全程管理的知识产权监管网络平台,实现网络巡查、线上举报和投诉办案一体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

  4.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全面推行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提升创新主体专利挖掘和布局能力。推动设立专利远程会晤接待站和复审巡回审理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依托国家专利审查资源,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指导城市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能力。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完善城市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发挥金融与财政的联动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建立系统化、流程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城市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分担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续贷服务,加大对首贷客户、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试点,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开展直接融资。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优化险种运营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完善专利保险服务体系。

  2.完善城市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结合城市产业特点带动城市升级,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围绕城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各类产业园区推广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一批专利储备运营项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市场化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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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的批复 / 国务院(2016-7-1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7-8)
·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6-17)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6-5-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19)
·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管理办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4-7)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 国务院(2016-3-21)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5-12-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 / 国家知识产权局 财政部 人力资...(2015-9-7)
·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11-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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