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2)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专栏1 “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数据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
5630①
实现脱贫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建档立卡贫困村(万个)
12.8
0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贫困县(个)
832②
0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万人)
—
981
约束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1.7
年均增速
高于全国
平均水平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
75
≥83
预期性
水利部
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
—
近100
约束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扶贫办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
90
93
预期性
教育部
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万户)
838.5
基本解决
预期性
国家卫生计生委
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2
≥5
预期性
国务院扶贫办
——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贫困县全部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产业发展脱贫
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
第一节 农林产业扶贫
优化发展种植业。粮食主产县要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非粮食主产县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重点发展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品种,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率高的种植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适度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种植业。生态退化地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发展低耗水、有利于生态环境恢复的特色作物种植,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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