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3)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专栏1 “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数据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
5630①
实现脱贫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建档立卡贫困村(万个)
12.8
0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贫困县(个)
832②
0
约束性
国务院扶贫办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万人)
—
981
约束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11.7
年均增速
高于全国
平均水平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
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
75
≥83
预期性
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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