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3)
度末增减(%)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末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不适用 不适用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注:1. 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
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 如果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
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同时列示
追溯调整或重述前后的数据。
2.2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
股股东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
和前10名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
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
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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