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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3)

度末增减(%)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末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不适用 不适用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注:1. 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



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 如果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



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同时列示

追溯调整或重述前后的数据。

2.2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



股股东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



和前10名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



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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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35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20)
·关于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12)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12)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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