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12)
(五)做好国际交流合作。制订中国全球卫生战略,实施适应不同国家、地区和组织特点的多层次、多渠道合作策略,提升我国在全球卫生外交中的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卫生交流与合作。加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卫生、医药卫生科研、人口与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引进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所需的智力、技术等资源。创新工作模式,继续加强卫生援外工作。推进全球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医疗卫生合作交流。推进南南合作。推动医疗设备和药品“走出去”。大力发展国际医疗健康服务贸易,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卫生与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订规划监测评估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当地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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