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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4)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大力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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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7-1)
·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 / 文化部(2015-6-24)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6-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结售汇专用人民币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2015-1-13)
·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务院(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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