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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10)
三、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一)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对课程教材建设的顶层设计,修订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体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完善教材审查审定和使用监测制度,打造具有科学性、时代性、民族性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全面开展课程实施监测和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小班化教学,鼓励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的选修课程。推动合作探究式学习,倡导任务驱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有效合作,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继续推进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积极试点探索大学先修课程。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幼儿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科学确定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率先在大中型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试点,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课程与教材建设,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模式。完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教学、顶岗实习、岗位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教学评价。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统筹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完善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专业教学标准,防止以升学为目标组织教学。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探索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推行模块化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继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推动高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改进专业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建立支持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面向经济社会新需求,强化课程研发、教材编写、教学成果推广,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企业先进技术等转化为教学内容。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权利。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和研讨式学习方式,加强个性化培养。改进教学评价机制和学生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入本科教学、不断探索教学新技术新方法新形态的积极性。推动高校统筹使用相关经费,加大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等合作育人机制,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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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1-11)
·教育部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 / 教育部(2016-12-29)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6-12-29)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 / 教育部(2016-12-2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办公厅(2016-12-23)
·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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