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3)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教育资源,广泛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关键在党,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四)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行列,为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机会显著增加,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形成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明显增强。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
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民。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充分显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人才供给和高校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结构更趋合理。各类人才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在高校建成一批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基地和新型智库,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涌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促进培育新动能,推动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教育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2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 性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265
75.0
4500
85.0
预期性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14004
93.0
15000
95.0
预期性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4038
1657
87.0
4130
1870
9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研究生(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普通本专科(万人)
毛入学率(%)
3647
3511
250[191]
2625
40.0
3850
3680
290[230]
2655
5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35000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3
13.5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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