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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快递企业:
  邮政业是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主渠道,具有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展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邮政业供给有效性和适应性,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
  (一)加快实现村村直接通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符合客观现实条件、具备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制定建制村直接通邮统一标准。建立建制村通邮情况台帐,确定各地区直接通邮的具体方式、标准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争取地方支持,逐步实现频次稳定、安全便捷、邮件投递到村的邮政服务。
  (二)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直接设立快递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员工返乡设点。引导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或多家快递企业之间合作,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建立合作网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众包众筹模式,规范引导农村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农村线下服务点从事快递服务,完善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络。
  (三)促进农村邮政快递合作。完善农村地区邮政快递合作模式,支持邮政企业为快递企业代理投递农村地区快件,鼓励邮政企业将农村邮政网点建设成平台开放的“快递超市”。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合作承接农村电商的物流项目。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电商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互相开放自提网点。
  二、优化农村网络组织运行体系
  (四)提升仓储分拣能力。支持寄递企业对地市和县级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市县运营节点,促进城乡有效联动。引导寄递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与大型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支持寄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站、货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分拨中心。完善乡镇邮政网点的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电商的仓储配送。
  (五)完善运输配送体系。健全寄递企业县级节点与上下游的运输组织网络,实现农村寄递网络与干线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鼓励寄递企业在业务流量稳定、流向集中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邮件快件班线模式,开展市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邮件快件寄递时效。鼓励寄递企业之间整合资源,合作开发运输线路或委托第三方运输。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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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邮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邮政局(2016-1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邮政局(2015-5-22)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邮政局(2014-8-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4-1-21)
·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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