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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6)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监管总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各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选好试点单位,做细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鼓励国务院各部门入驻国务院客户端。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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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6-4-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教育部办公厅(2017-4-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2017-4-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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