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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3)

  (六)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各级特别是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提供保障。

  (七)做好试点地区已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升级改造工作。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的电子营业执照具备反向兼容功能,前期试点地区要及时升级改造系统,做好已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向全国统一模式电子营业执照的过渡工作,确保已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通用性和易用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步伐。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倒排时间表,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及时启动具体改革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做好保障工作,注重部门协调。电子营业执照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对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化建设的人员、设施、资金、技术保障,推动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将公众满意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第一标准。

  (三)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推广应用。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培训及应用推广工作,积极向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各地要将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在系统建设和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总局及时反映。总局将适时启动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的督查工作。

工商总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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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2016-8-29)
·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9-18)
·关于在工商总局登记的内资企业换领营业执照、备案联络员、年报公示等事宜的公告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10-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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