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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8)
(二)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的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附表1:
行政单位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金额 备注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
其中:受托代理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 在途物资 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
其他
存货 在加工存货
非在加工存货
政府储备物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
应缴税费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应付账款 应付质量保证金 购置固定资产、完成在建工程等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其他

 
附表2:
行政单位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金额 备注
其他应收款 预付款项 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预付
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预付
需要收回及其他 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

 
附表3: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序号 新制度科目 原制度科目
编号 名 称 编号 名 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02 银行存款
3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4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021 财政应返还额度
6 1212 应收账款 1212 应收账款
7 1214 预付账款 1213 预付账款
1511 在建工程
8 1218 其他应收款 1215 其他应收款
9 1301 在途物品
10 1302 库存物品 1301 存货
11 1303 加工物品
12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3 1601 固定资产 1501 固定资产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14 1821 文物文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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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 / 财政部(2017-10-24)
·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 / 教育部(2018-5-16)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8-8-14)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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