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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3)

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切实加强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对民营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的复议申请,抓紧审理、及时办结,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8.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成本。

9.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2018年年底前,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

10.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方便民营企业创业创新。2019年6月底前整合部省两级中国法律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实现以中国法律服务网为统领的“三网融合”“一网通办”。

11.推动创新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针对民营企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改进传统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四、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2.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听队伍专业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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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科技部、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科学技术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18-5-18)
·关于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2017-12-6)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 / 民政部 全国工商联 (2014-1-9)
·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交部 ...(2012-6-29)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2011-8-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7-2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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