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3)
16.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加大在民营企业实施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吸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化仲裁机构与商会等行业组织的协作,建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发挥专业人员解决民商事纠纷作用。尊重民营企业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处分权益,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当事人,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本着就近、快捷、经济的原则,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17.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18.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切实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
19.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鼓励探索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的新模式,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点,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要节点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工作覆盖面,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20.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对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等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更好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送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消息,开展新媒体普法。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开展树立守法诚信企业家、标杆企业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要充分发挥政策协调、统筹指导、督促推动作用,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调研和督促,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反映法治层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用的措施和办法。要建立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帮助解决涉法问题。要加强监督问责,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对落实情况滞后单位要求作出说明。
司 法 部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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