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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3)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司法部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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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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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司法部(2018-6-21)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 司法部(2018-6-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司法部(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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