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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
(三)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决策水平。引导民营企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战略,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境外投资活动。指导民营企业认真做好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四)指导民营企业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境外投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尊重当地社会习俗,保障当地员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活动,加强对外沟通交流,树立中国企业依法经营、重信守诺、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加强境外投资的协调合作,避免无序竞争和恶意竞争。

二、切实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

(五 ) 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 充分发挥现行专项政策的作用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好企业境外缴纳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六)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国内银行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出口信贷、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信贷支持,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质)押提供项目融资。推动保险机构积极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保险服务,创新业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渠道,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成立涉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作用。
(七)深化海关通关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处置为基础的通关作业新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高资信民营企业的货物办理快速验放手续。深入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研究扩大 “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
通关模式适用范围。调整海关相关作业制度和作业流程,推动监管证件联网核查,逐步建立起口岸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

三、简化和规范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

(八) 健全境外投资法规制度。根据境外投资形势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领域专门法规,完善现行有关境外投资管理的部门规章,加强部门规章的统筹与协调,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继续扩大人民币在企业境外投资中的使用。
(九)简化和改善境外投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 , 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新情况 、 新形势 , 简化审核程序 ,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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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2-2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发展的改革委员会(2009-6-8)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重点项目融资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2005-9-25)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12)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4-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5-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4-6-30)
·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 司法部(2018-11-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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