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

  七、为规范管理,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社会组织,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原有计划进行调整,逐步将原补充养老保险存量资金纳入企业年金管理。

  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做好社会组织企业年金方案及管理合同备案工作,并负责对社会组织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后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可将企业年金实施情况作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考量指标之一。

  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建立企业年金参照本通知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 政 部

2013年7月15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年金基金数据交换规范》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4-7)
·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2013-3-19)
·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2013-3-19)
·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2012-12-6)
·关于印发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的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3-15)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2011-2-12)
·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12-27)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11-1)
·关于企业年金产品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10-19)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3-1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政策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3-1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 / 民政部 财政部 (2014-7-25)
·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12-30)
·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12-30)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